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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最新健康提醒:科学防治 理性就医 不必恐慌

2022-12-16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参与、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勠力同心,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时刻,接下来的日子仍需继续努力。为了保护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卫健委在此向全市广大市民提出以下倡议:

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更加自觉、更加严谨地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规范洗手、常通风;尽量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如需到人群密集或通风较差的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养成良好社交礼仪,使用公筷,文明用餐,咳嗽时应以衣袖遮掩口鼻。

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身体锻炼, 适量运动,充分利用外出、工作间隙、家务劳动和闲暇时间,尽可能地增加“动”的机会。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少吃糖、油、盐等高负荷饮食,放松心情,坚持作息规律,保证睡眠充足,提高机体免疫力,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三、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积极接种新冠疫苗,不仅能有效保护个人健康,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也有助于早日构建群体免疫屏障。要做到“应接尽接”,尤其是没有禁忌症的,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的人因为有基础疾病不敢接种,有的老年人担心不方便,而事实上,一旦感染新冠病毒,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容易发展为重症甚至导致死亡。因此,无接种禁忌症的,但有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并完成加强针接种。

四、强化监测理性就医

新冠病毒经过多次变异,目前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强,但致病力和毒力已明显减弱,请大家科学看待、不必恐慌。如您和家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肌肉酸痛、嗅(味)觉改变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服药时,需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感染者无需药物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1)呼吸困难或气促;(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急诊患者除外)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则需在医疗机构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缓冲区就诊。

五、保持良好健康心态

如果出现情绪低落或受某些不良情绪影响,要接纳并允许自己有这些情绪,并适度宣泄情绪。可以通过深呼吸放松、音乐放松、冥想及做一些自己感兴趣事情等减轻压力。可通过与家人、朋友电话、网络交流和沟通,获取社会支持。不要采取指责抱怨、发脾气、冲动等不良应对方式,特别不要试图通过烟酒来缓解紧张情绪。若自我调适后仍无法心境平和,可咨询专业的心理医生,帮助消除您的负面情绪。可拨打漳州市第四医院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热线:0596-6613580、0596-6677995,寻求专业的帮助。

让我们一起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漳州市卫健委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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